警惕!有人打“新型农业”幌子搞非法集资
本报讯 (记者乔斌)近年,非法集资活动逐步向县域乡村蔓延,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新型农业”项目的幌子,以“低成本、高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对此应提高警惕,遇到所谓“快速致富”农业项目应认真鉴别。
案例:新型农业项目非法集资
2011年,张某在苏州成立某投资中心。为筹集资金,张某招募工作人员,以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柱状苹果树”项目。张某对外宣称,该项目是一项高回报、抗风险的新型农业科技项目,投资中心已租赁300余亩土地作为柱状苹果苗圃基地,投资者若参与投资,每月可获得2%至5%的高额收益。
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通过公司业务员或亲友介绍,共有235名社会公众参与投资。该投资中心共吸收资金1081万元,其中一部分用于向投资者发利息、偿还债务等,其余大部分被张某个人使用。2016年7月,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打着新型农业项目的旗号,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方式吸收资金,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提醒:切勿盲目投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近年,非法集资活动正逐步从城市向农村,从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蔓延。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少、对金融的了解程度较低,不法分子往往以发展现代农业、进行特种农产品开发等名义,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以高利率为诱饵,骗取投资人资金。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非法集资通常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高额回报。其中,有的以提供种苗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以代种代养代销等方式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后给予现金回报。
他提醒市民,农业项目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往往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如许诺固定比例回报,尤其是以月计息的,投资者要谨慎,必要时可以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切勿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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