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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自热火锅”立规矩了

烟台晚报 2019-09-20 09:10 大字

谭希光绘图如今,号称“懒人自煮自热的火锅”受到了不少年轻消费者的青睐,成为了户外旅行、家庭聚会常见的“网红食品”,一些品牌还纷纷推出了米饭、面条、粉丝等类似自热食品。不久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报了对20件自热方便火锅类产品的测试情况,证实了这类产品在加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关于该类产品本身及其内含发热包的安全管理问题,我国尚未出台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予以规范。(9月18日中国之声)

上海市消保委针对自热产品所做的调查实验表明,3成样品食盒在加热后出现变形,发热包遇水反应时会释放出气体,经对释放出的气体进行检测,发现含有氢气。而氢气在空气中的燃烧极限是4%到75.6%,超过4%以上的含量,就会产生油燃烧或者是燃爆的风险,给用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各地已多次发生自热食品安全事件,诸如“成都小伙吃自热火锅,家里玻璃桌在高温下炸裂”“上海市民加热自热火锅引发爆炸,热液溅伤右眼”等。

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自热食品外包装上多数没有关于发热包的安全警示。笔者认为,为了保障消费者安全,需要尽快制定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生产标准,明确自热食品的生产、销售流程,规范其安全使用范围,并严格禁止在密闭室内、火车、飞机、汽车等空间内使用,以确保自热食品的安全规范,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画里有话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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