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意见稳定生猪生产 确保养殖总量只增不减
新华社南京9月18日电,苏州市近日制定出台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底,苏州全市地产生猪能力达到年出栏50万头,完成自给率10%;保障域外基地供应110万头,完成自给率20%;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应急冷冻猪肉4700吨储备任务。
意见明确,坚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增加生猪养殖空间。加快补齐和完善现有规模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用地备案、污水接管等手续,确保现有产能不减少。对已检查认定的规模养殖场,确需关停或拆除的,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安排用地落实异地重建,确保养殖总量只增不减。
意见鼓励本地畜牧业龙头企业到域外建设生猪养殖、屠宰基地,直供苏州市场。新建和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所需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意见要求,各地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基地、域外供苏生猪生产或屠宰基地建设给予财政补助。开发地方性非洲猪瘟扑杀保险,作为政府扑杀专项补贴的补充,覆盖养殖生产成本,提振生猪养殖信心。
据了解,苏州将完善市场调控手段,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冷库资源扩大猪肉储备。鼓励规模家禽场增栏补养,增加禽蛋和牛羊肉等猪肉消费替代品供应和储备。及时启动临时性物价补贴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政策,足额发放挂钩联动补贴,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原题为《苏州出台意见稳定生猪生产,确保养殖总量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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