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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今年启动 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将重点投入

澎湃新闻 2019-09-16 20:17 大字

9月16日,澎湃新闻从民政部获悉,为充分发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83号,以下简称《通知》)。

《意见》要求,2019年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开启为期三年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据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1.8万家,床位187.8万张,承担着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的重要功能,但一些机构仍然存在着设施设备短缺、内部管理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制约着兜底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

上述《意见》明确,自2019年起,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实施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工程。

《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确保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排查出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到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采取开办医疗机构或内设医务室等形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改造提升任务全部完成,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另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为满足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的照护需求,《意见》重点从照护设施设备建设、专业照护人员配备、照护技能培训三个方面做出部署要求。

重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办理法人登记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办理法人登记,是依法保障供养对象权益、保障机构自身权益、保障相关民政政策落实的最基础性工作。落实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关键。”上述负责人指出。

《通知》针对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不高的问题,提出各地要积极协调提出落实法人登记的解决办法,暂不具备独立登记条件的机构可作为分院,由具备法人身份的供养服务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另针对照护人员短缺问题,《通知》提出要逐步提高通过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的养老护理员比例,合理确定和落实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积极培育养老志愿者队伍;针对经费保障不足问题,提出要保障供养经费落实到位,合理设置属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的购买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增强资金保障能力;针对运营管理滞后问题,提出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社会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营管理,培育一批“接地气”的品牌运营主体等措施,健全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加快供养服务设施规范化发展。

彩票公益金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将重点投入

上述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介绍称,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民政、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将采取多项举措: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改造提升工程,并持续列入支持方向。

二是开展绩效评价。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各省(区、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考核评价成绩好的省份,将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起到示范效应;工作不力的省份,将进行工作约谈、扣减次年相关资金分配额度,还要通报相关情况。

三是明确职责任务。明确了中央、省、县三级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相关激励和督促措施,要求各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对于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对于进展慢的地区要加强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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