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设立学前教育奖补资金 一级普惠民办园每年可补3000元/生
本报讯(记者张翀)日前,记者获悉,湖北省武汉市将设立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并公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每年按照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含省、市级示范幼儿园)3000元/生、二级幼儿园2400元/生、三级幼儿园2000元/生的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无等级园按不高于三级园标准补助。
各区教育局于每年10月底前依据审核和公示结果,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由区教育局授予 “武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在办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牌匾,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支付园舍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降低保教费收费标准等。
“享受财政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教育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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