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发文要求 每个自然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培育“法治带头人”
本报讯 (记者 胡明兵 实习生汪志伟)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的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所有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1名 “法治带头人”。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意见》。
省司法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意见》要求,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的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所有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2名 “法治带头人”。
哪些人能担当农村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呢?意见指出,在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等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重点在村“两委”干部、骨干人民调解员中培育“法治带头人”。
农村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法律明白人”主要职责是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与“三农”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疏导、化解工作,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积极组织和参与农村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农村“法治带头人”除履行“法律明白人”主要职责外,还要参与制定本地法治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落地实施;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准确掌握、反映群众法律需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引导教育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宣传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积极组织和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动落实“四议两公开”,扎实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被确定为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人选的,任前要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人选,由村委会登记造册,报县级司法局备案。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进行奖励,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有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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