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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下月开始实施包裹放快递柜需收件人同意

滕州日报 2019-09-09 11:24 大字

本报讯(特约记者廖晗)9月5日,记者走访了解到,随着小区快递柜的增多,很多快递员不打招呼就直接将包裹放进智能快递箱。据悉,国家邮政局近日公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届时“包裹能否放进快递柜”的选择权将交到客户手上,快递员不可随意将包裹放进快递柜。

“小区快递柜主要是方便居民不在家不方便收包裹才设立的,但是在家的时候,快递员也不打电话,就直接把包裹扔到快递柜里,这就有些不妥了,毕竟给居民带来了一些不便。”家住尚河御园小区的甘女士说,“有时候包裹太大,快递柜装不下或者快递箱满了,他们才打电话通知去取,其余情况基本上很少接到电话。”采访中,很多居民反映,在快递柜刚投入使用时接到过派件电话,后来几乎没接到过,大部分快递员不经询问,直接将快递放入快递柜,然后短信通知居民去取,但有时很容易忘记。

快递员为何喜欢把包裹放进快递柜?对此,快递员小杨表示,每天他派送的包裹有数百件,如果每个快递派件都要打电话询问是否放快递柜太浪费时间,而且现在很多居民都住在高层,每件包裹都送到客户手中需要消耗大量时间。“我一般会根据包裹情况看是否放快递柜,如果是大件快递、生鲜类的快递会打电话询问客户,若不方便收件,就会放在附近的快递代收点或再约上门送件的时间。”小杨如是说。

针对部分快递员不按地址投递、直接使用智能快递柜这一问题,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新规规定,从2019年10月1日起,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协议约定的地址提供投递服务。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不过邮政局新规第二十五条还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也就是说,10月1日以后保存8小时就收取超时费的情况或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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