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穿棉衣”是封自我举报信
“你们看看,这份协议是去年5月签的,怎么照片上的人还穿着棉衣,会不会是伪造的?”江苏省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组长马干虎的目光,落在了某水库管理所一份记账凭证上。 (9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初夏季节穿棉衣不合情理。检查组从这个反常现象入手,展开了调查,最终查清了该水库管理所虚列工程事项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加班、餐费等费用的事实,相关人员受到了严肃的纪律处分。
“五月天穿棉衣”成了自我举报信。这正好印证了一句俗语:“事出反常必有妖”。事情反常,就一定有奇怪的地方。在近年来的正风反腐中,一些有违常规、常理的“反常”现象,往往成为违纪违法问题曝光的信号指示灯。
比如,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从上到下严饬公款吃喝的情况下,有个单位一张发票的报销项目赫然写的是“18只小酒杯”,显然是公款吃喝问题的自我暴露,“18只小酒杯”无疑是一封自我举报信。
又如,有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在还没有摘掉贫困县帽子,大量的民生问题都没解决的情况下,却花了4800余万元修建城市广场,种植要两人手拉手才能环抱住的银杏古树,树立8根图腾石柱在广场中央,显然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的自我暴露,贫困县的“阔气”广场无疑是一封自我举报信。
“事情反常”,反映出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对上级的规定要求置若罔闻,在高压形势下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以为事情只要做得隐蔽周密,转入地下,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就能够蒙混过关。然而,事实说明,“四风”和腐败问题无论伪装得再好,都可能被一些反常的细节出卖。
“事情反常”,往往是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或腐败问题的重要线索。对于任何反常的情况,监督执纪职能部门都不能轻易放过,而要予以高度重视,伸长耳朵、瞪大眼睛,顺藤摸瓜、深挖细究,找出反常情况发生的真正原因,把背后的“四风”或腐败问题找出来,使相关人员受到应有惩处。
“事情反常”往往就是举报信,监督执纪职能部门要认真收下那些特别的“举报信”。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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