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为市场监管戴上“紧箍咒” 省政府要求所有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本报讯 (记者 杨诚波)省政府8月30日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意见要求,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各地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每一次联合检查抽查的牵头部门。各部门根据抽查项目专业要求、属地区域、检查工作量等因素,提供执法检查人员库名单并录入系统,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负责按照方案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完成随机抽取和选派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参与单位实施联合抽查工作事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应采取信息化技术随机摇号抽取,做到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留痕,抽取过程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市场主体或社会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随机摇号公平公正。
意见强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要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科学统筹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应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
到今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年底,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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