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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5类人无需证明可享法律援助

西江都市报 2019-09-02 06:30 大字

据新华社南京9月1日电(记者 赵久龙 朱国亮) 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江苏试点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农村“五保”对象等15类人员不需提供特殊身份证明和经济困难证明,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据了解,15类人员包括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领取设区市及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职工、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接受政府临时救济人员、申请人因民事诉讼获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人员、一年内因经济困难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的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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