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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地铁不得放外音”具有推广价值

山东商报 2019-08-23 09:57 大字

乘坐列车时,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吵到他人!8月20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对乘客应遵守的文明乘车秩序相关内容进行增补。(据澎湃新闻网)

《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亮点之一就是乘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诚如网友表示,“强烈支持!应该探讨在多数公共场合都应禁止”“建议铁路部门推广,并在火车上售卖耳机。这样子自然能解决问题”“建议全国推广”……可见网友对此规定的支持。

不难理解,保持车厢内安静对乘坐感受影响非常重要,倘若每个人大声喧哗不说,且使用电子设备不注重声音的调控,极容易给车厢带来噪音污染,不仅影响到其他乘客的舒适性,且甚至有可能由此诱发矛盾冲突。当然,在公共场所肆无忌惮播放手机声音,或者不加节制大声交谈、喧哗,也难免会被他人贴上“不文明”的标签。“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对于乘客而言理当成为公共场合的标配素质,尤其是在地铁这样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更须做到如此。而且,对于个人来讲,不得外放声音并非难以做到,比如,使用耳机或者在乘车时不放声音,甚至于放下手机同样可行。关键是个人利益当服从“集体”利益。

对于乘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北京市也曾出台相关规定。比如,《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就明确乘客在车厢内饮食、大声公放、逃票、从事营销活动等行为并不听劝阻,将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所以,对此类不文明行为施以必要惩戒也很有必要。

当然,对于此类规定,关键是在如何落实好上下功夫。于此,笔者以为,一则有必要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则当有必要性惩戒措施跟进,通过有效管理约束不文明行为;三则对于乘客来讲,当增强遵守规矩的自觉性,唯有每个人自觉讲文明、守规矩,祥和安全的乘车环境才能够实现。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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