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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发行“个人志”经营额高达千余万 主犯一审获刑4年

中新网 2019-08-21 09:31 大字

唐某将自己撰写的非法出版物,通过网店出版发行。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供图中新网武汉8月21日消息,漂亮的漆皮烫金封面、大量精美的插画、沉甸甸的手感,可是仔细审阅后才会发现,这样一本卖价高达135元的书,不仅没有出版社出版书号,而且书中也充斥这大量色情细节。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武汉“8.03”非法经营案日前已经一审宣判。该案非法经营额高达1000余万元,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记者一行日前来到武汉该案件的采访。

执法人员在仓库发现大量非法出版物。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供图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廖明玉告诉记者,这是湖北省查办的首例网络写手非法出版发行“个人志”(作者不经过出版社自己印制的出版物)的刑事案件,对所涉及的写手、筹划运作人员、编辑、印刷场所、分销网店等进行了全链条打击。

2017年7月,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网络写手唐某(笔名“深海先生”)网络制售非法出版物。这条线索引起了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关注,随即责成武汉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查办此案。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一大队民警崔江涛介绍,2017年8月,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前往杭州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调查取证,甄别整理出相关非法出版物交易信息1166起,涉案金额141万元。12月,专班人员赴上海、广州、武汉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等5人,捣毁储存仓库、文印部、印刷厂4处,查扣非法出版物41种20763册。

因案情复杂,性质恶劣,跨省涉案人员众多,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于2018年1月对武汉“8.03”非法经营案联合挂牌督办。2018年3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将此案列为2018年全国挂牌督办案件。为对唐某等人网络制售非法出版物进行全链条打击,专班不断深挖扩线,多次赴杭州、广州、上海等地调查取证,掌握犯罪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经审理查明,唐某长期在网络上撰写小说,以边写作边连载的方式在“晋江文学城”网站刊登自己所写的小说供他人阅读。唐某在明知自己书写的5本小说无法通过国家规定的出版单位出版的情况下,于2015年中期至2017年12月间,分别联系了开设淘宝网店的尹某、董某,通过其网店向广大读者出版、发行上述图书。三人就销售额商定了利润分成比例,由尹某、董某在网店先预售并帮助联系印刷,而后在网店进一步销售营利。经查,上述小说共计印刷12372册套,非法经营数额为118万余元。

尹某、刘某(尹某之妻)从2015年开始至案发,通过其开设的两家淘宝店铺,还帮助另外11名作者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数额为434万余元。董某从2016年至案发,在网上发布信息招揽销售书籍业务,通过其开设的淘宝店铺,帮助另外13名作者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数额为454万余元。林某1从2016年初至2017年11月,应董某印刷书籍的要求,通过林某2找到潘某,在明知图书系非法出版物和无印刷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印刷2种非法出版物32150册套。李某从2016年4月至8月期间,应尹某印刷书籍的要求,明知需印刷的书籍无相关手续,伙同陈某(另案处理)帮助尹某印刷非法出版物17700余册套。

今年5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尹某、董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1、林某2、潘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出版图书需要经过选题申报、复制印刷,以及出版发行等环节,每一环都要按照国家正规渠道进行,如果前期流程不合法,那么最后所得的就是非法收入。本案中,法院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融合(武汉)重点实验室主任刘永坚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有监管的责任,但公民个人不能游离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外,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出版物出版流程。

而在廖明玉看来,该案的最大意义是对年轻人的普法教育,“唐某一开始认为自己只是小圈子里的个人行为,以为最多交点罚款就能了事,对自己已经违法犯罪的事实完全没有认知。这个案件也警示了他(她)们要有法律界限意识,所谓的个性化不能触及法律底限。”

(原题为《非法出版发行“个人志”主犯获刑四年 互联网亦非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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