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结婚证可替代纸质证书? 民政部回应:不具法律效力
央广网北京8月20日消息,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则题为《刚刚宣布!再见了,结婚证!》的自媒体报道引发关注。该报道称,“电子结婚证可以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继承遗产、财产公证、子女入学等”。那么,电子结婚证是否可以替代纸质证书?以后还会有婚姻电子证照吗?民政部今天(20日)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进行了回应,“电子结婚证”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目前,福建、江西、浙江、江苏、重庆等地陆续开通了“电子结婚证”功能,也就是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在支付宝等App上,进入当地一网通办的小程序,通过刷脸等方式获取“电子结婚证”。那么,这种“电子结婚证”算婚姻电子证照吗?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婚姻管理处处长郝海波表示,“电子结婚证”只是以电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当事人最新的一次婚姻登记信息记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以往的实体结婚证。郝海波强调:“个别媒体宣传所谓的“结婚不用去民政局,可在支付宝领取电子结婚证”显然系误读。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当事人都需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和发展,不少地方都在使用电子文件,例如常见的电子发票、电子保单等,这些电子文件都有法律效力。为什么所谓的“电子结婚证”没有法律效力呢?
郝海波表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但这些电子证照暂不提供给个人,仅供政府机关内部有条件使用。“所谓的“电子结婚证”是,在结婚领证后或者离婚领证后,在支付宝等App上通过本人授权查询到本人婚姻登记的电子记录。这显然不属于国家机关签发的电子证照,目前不能作为婚姻证照使用,所以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效力。”郝海波说。
使用“电子结婚证”时的个人隐私保护同样备受关注。目前,“电子结婚证”并没有向全体公众开放,仅支持本人查询下载自己的婚姻登记电子记录。通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后,才能在支付宝(或其他App)里查询本人在已开通相关功能地区内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婚姻信息。并且,采用发送身份证号数据请求,返还最新一条数据的方式予以实现,支付宝(或其他App)不保留数据。郝海波介绍:“为确保公民信息安全,在支付宝或者其他的App上,采用发送身份证号的方式查询到最新的一条婚姻记录。每次查看或领取“电子结婚证”,都需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认证,同时对配偶信息做脱敏处理,并且每次退出登录后,系统不记录相关信息,也不保留数据。目前情况看,个人隐私还是可以得到有效保护的。”
虽然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只是一种无法律意义的个人纪念,但是郝海波透露,民政部正在推动婚姻电子证照的实现:“今年7月18日,由民政部起草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结婚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离婚证》标准已经由国务院电子政务办正式发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管理使用的要求,推动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提高为民办事的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
(原题为《电子结婚证可替代纸质证书? 民政部回应: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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