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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不认老年证,为何一再上演?

济宁晚报 2019-08-20 10:10 大字

近日,河南伊川县发生16路公交车不认老年证一事,致使老人们组团蹲坐在路中拦车,阻拦公交车前行。当地交通局立即成立调查组,经调查,因16路公交车当时乘车人员多,拒载持有老年证的老年人。对此,给予当事车辆罚款200元,停车学习三天、司机写出书面检查的处罚。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当地公交车第一次玩拒载的把戏。之前,当地一位老人持老年证乘坐9路公交车时,就曾被司机和售票员辱骂并强轰下车,售票员甚至声称:“政府给你办的卡,你找政府去!”虽说当事司机和售票员事后均受到了处分,但这并没有成为“前车之鉴”,拒载持证老年人事件仍时有发生。

当地多路公交车均采用公车私营的方式,由个人出资购买,挂靠在公交公司经营。这就使得经营者格外看重业绩的好坏、利润的多寡,不愿意拉免费乘车的老年人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者的通病。在高峰时间段,私营公交选择拒载持证老年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老人站立乘车时发生各种意外,一旦跌倒造成了伤害,赔偿责任就落在了经营者的头上。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公交经营者有义务为乘客提供人身安全方面的保障;但有的私营公交为降低成本,并未为乘客办理意外伤害险,只要碰上老年人出事,经营者就得真金白银赔进去不少;而个别老人及其家属还有碰瓷的特殊技能,更是让经营者苦不堪言。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成本都得由经营者来承担,很多时候,经营者自负盈亏尚且有困难,如果当地没有相应的政策倾斜,那么不承认老年证、不愿意接待老年人的一幕会不断上演。

若想让老年证发挥出真正的效用,让老年人享受到无差别的服务,就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相对完善的制度保障。比如,对公交、景区等经营者给予合理的补贴,补贴的数额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随着每年经营成本的变化而弹性浮动,不能搞“一刀切”式的补贴标准;比如,在为老人办理老年证的同时,为其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让老人安心的同时,也降低经营者的风险。当然,对那些拒不为持证老人提供优惠,并对老人恶语相向的经营者或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就当及时亮剑,该罚就罚,不必和稀泥、留情面。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老人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维权,还是要走正规的投诉举报途径。(本报评论员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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