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税务:税收违法“黑名单”震慑失信企业
贵州税务:税收违法“黑名单”
震慑失信企业
□张勇 杨月飞 吴印祥 本报记者 吴文俊
“税务局同志,我们公司目前有个重要工程要投标,但是招标单位说我们公司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了,不能参加招投标,请税务局提前2个月撤出公布,行不行呀?”
前不久,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某智能工程公司负责人陈某的请求电话,对方的语气听上去非常着急。原来,该公司2017年因收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部门查处后按规定进行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信用中国”和“信用贵州”等信用信息平台上均有该公司税收违法和当事人信息。该公司被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后,无法参与招投标活动,导致公司经营受阻。
被惩戒企业的当事人认为,只相差2个月就满两年公布期了,目前的投标工程对公司至关重要,请求税务部门替纳税人着想,提前撤出公布,并承诺以后一定诚信纳税,再不做税收违法的事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耐心地向其宣讲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因为未满足撤出条件,目前并不能从公告栏中撤出,待达到信用修复条件后,税务部门定会按规定从门户网站上撤出相关信息。
该企业税收违法信息公布期满后,税务部门主动电话回访了企业当事人,提醒其相关违法信息已经撤出公布了。企业负责人陈某用充满遗憾和感叹的语气说:“我们已经丢了上次招投标的那一单,诚信纳税太重要了,现在只有为自己之前的税收违法行为‘买单’了。”
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是从2014年开始实施的,税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与33个部门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及当事人实施限制招投标等28项联合惩戒措施。
2018年税务机构合并以来,贵州省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布税收违法案件757起,并将公布案件的当事人信息推送到贵州省发改部门,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向社会提供信用参考和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设置了税收违法黑名单修复机制,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纳税人,在积极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税务部门将及时启动不予公布、撤出公布等信用救济程序。自2018年6月份以来,贵州省共撤出公布75起,为失信纳税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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