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路过积水未减速溅湿路人被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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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汽车经过积水路段时未减速,溅起近两米高的水花,将在一旁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全身浇透。
据山西太原交警指挥中心介绍,收到网友举报后,中心立即研判分析,最终确定该车驾驶员李某涉嫌驾驶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未减速通过的违法行为。
8月7日,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局交特警支队对小车车主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罚单写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4条规定,对车主予以100元罚款、记0分。据悉,该条例第64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交警称,这是10年来山西省内首张行经积水路段不减速的罚单,并提醒驾驶员,行经积水道路时,应当减速慢行,同时应尊重其他交通参与者。
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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