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应该“有所畏”
最近,重庆“保时捷女”着实“火”了一把,她把自己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搞得如过街老鼠,而且把背后的老公也顺带拔出来暴晒了一番。
回顾近几年网络上类似的热点新闻,“保时捷女”不是个案。对此,大家就纳闷了:有了“李刚儿子”“高铁霸座男”等前车之鉴,为什么仍有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民意、规则,甚至法律底线呢?纵观上述诸位,他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只在乎自已,总认为地球是为他一个人转的,而对其他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所谓”,进而变得“无所畏”,以致如此胆大妄为、横行无忌。
但凡“无所畏者”,必有所倚仗,仗人、仗权、仗势、仗拳头、仗多金,等等。如“我爸是李刚”者,所倚自己是“官二代”,有个“当官”且对他纵容无度、凡事都能“摆平”的“好爸爸”,才敢撞了人还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如“保时捷女”,倚仗有个当所长的“好老公”,所以视街头为自家院坝,闹市敢飚车,红灯随意闯,蔑视法律法规;如“高铁霸座男”,所倚仗的则是“我是无赖,我怕谁”,故无视规章制度、社会公德,高铁上敢强占他人座位。
“无所畏者”真以为有所倚仗就可以横行于世、横行一世吗?非也。从上述诸位的结局,以及近年来国内扫黑除恶、反贪治腐的诸多案例可以看出,不论是“金多势大”,也不论是“位高权重”,但凡对他人权益无所畏、对民意无所畏、对道德准则无所畏、对规则无所畏、对党纪国法无所畏者,无一不因“无所畏惧”而身败名裂、身陷囹囫,甚至万劫不复。
无所畏者,没有规矩。而规则、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触之即亡。“无所畏惧”则无异于自掘坟墓,无异于飞蛾扑火。
再说,“无所畏者”真就“无所畏惧”吗?非也。只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而已,真正恶报降临时,上述诸人,有多少不是惶惶如丧家之犬,夹紧了尾巴。
由是,做人,应有所敬畏,才能做到尊重他人、遵纪守法、不碰红线,不论为民为官皆应如此。而为官者还应畏惧手中的权力,因为权来自于民,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利民利己;用不好,则害民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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