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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落马厅官段跃庆再被中纪委点名:以文人自居大搞圈子文化

澎湃新闻 2019-08-13 15:16 大字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中纪委官网8月13日晨刊发了题为《云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段跃庆违纪违法案剖析》的警示文章,披露了关于云南落马厅官段跃庆案的不少细节。

“过去就是警钟听的少了,自己才滑向了这条路。”云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段跃庆在看守所中这样忏悔。

“1996年云南省第一批“一推双考”,我过了9关。从担任省文化厅副厅长到现在,20多年我经历了6个厅局的领导岗位。”段跃庆出生在临沧市凤庆县的一个书香世家,曾被看作是学者型的官员,历任省文化厅副厅长,省委副秘书长,保山市市长,怒江州委书记,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2018年7月1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云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在怒江独龙江乡,人均年收入只有600多元。第一次去的时候,我感到了发自内心的颤抖。”对于党员干部,工作环境越是艰苦,越要经受住考验,更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谨言慎行。然而,段跃庆在怒江主政期间,却背离了不让一个少数民族兄弟掉队的初心。

“就是在那种艰苦的环境当中,我的心理逐渐失衡,别人送东西也会收下来。”“自己的世界观、权力观、金钱观发生了较大转变……”段跃庆总是认为自己在云南环境最艰苦、条件最险恶、发展程度最低的地方工作期间,付出的多、回报的少。

此时的段跃庆,心思没用在如何带领当地少数民族同胞早日摆脱贫困上,他把心思花在了如何搞小圈子、捞取好处上。

段跃庆以文化人自居,大搞圈子文化,把朋友、学生、商人当作圈中人,来者不拒。汪正军是段跃庆支教怒江时期教过的学生,为了对老师进行“长线投资”,他曾多次向段跃庆行贿。有了段跃庆的提携,汪正军很快当上了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可汪正军没有想到,在怒江二桥交通环线招投标项目中,段跃庆为了让自己的“关系户”中标,一开始就向汪正军推荐了施工单位。“实际上当时我也为难,最后还是段跃庆介绍的施工队伍中标了。”

在对待政治纪律问题上,段跃庆表面上中规中矩,背后却我行我素。2015年至2018年4月,省纪委对反映段跃庆的有关问题进行函询与初核期间,段跃庆为防止其问题败露,多次与其情妇及关系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位于昆明南市区一套价值220万元的高档住宅,就是商人林某送给段跃庆的。为逃避组织审查,段跃庆心存侥幸,指使他人伪造租房协议,试图瞒天过海。据办案人员介绍:“在受贿的过程中,段跃庆就为对抗调查做了充分的准备,他让商人林某将房产证上的名字落成公司副总童某。再统一口径,组织调查时就说成是给童某的福利,甚至还伪造了租房协议。”最终,段跃庆只是作茧自缚,自食恶果。

段跃庆作为关键少数,不但没有发挥头雁效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导致怒江“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盛行,把组织当成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据统计,段跃庆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共计1013万元和1万英镑、1万美元、2万港币。“我没有把握好,没有把握住自己底线,才带来现在这样的结果。”段跃庆悔不当初。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不是中纪委官网第一次点名段跃庆。去年9月14日,中纪委官网发布《云南:惩处一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介绍称,针对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云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决清除政治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其中,以侯新华、段跃庆为典型代表的一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得到惩处。

另外,段跃庆充当“保护伞”的情节此前也引起了中纪委机关报的注意。

《中国纪检监察报》今年5月初也在文章《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纪法不容》中提到:云南省怒江州委原书记段跃庆及州委原副书记、原州长侯新华,走的就是官商勾结、垄断资源的敛财路。侯新华与怒江州当地垄断金鼎矿业采矿及运输业务、涉黑涉恶的杨某周等人有利益往来,帮助办理请托事项、为违法企业站台助威,充当矿老板的“保护伞”。

侯新华收受杨某周所送现金30万元,杨某周送给其子一辆价值43万元的凯迪拉克轿车。段跃庆则收受兰坪县金顶镇矿老板杨某飞110余万元的财物,为其弟杨某程在任职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金顶镇老板杨某金财物,为其在剑兰公路中标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为其开办的企业站台助威。

根据云南媒体《春城晚报》今年6月报道,近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段跃庆受贿案。据检察机关指控,段跃庆在任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共计1013万元、1万英镑、1万美元、2万港币。

《春城晚报》的报道还透露了段跃庆案件的两个细节,其中之一是安排老板向自己女儿银行卡转款200万:2006年至2011年,段跃庆利用担任保山市市长及怒江州委书记职务便利,为李某所投资的保山黄龙玉开发公司,在公司成立、宣传推荐、政策扶持及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李某贿赂270万元。2006年下半年,李某为了感谢段跃庆,专门从保山来到昆明,在省文化厅宿舍段跃庆的家中,当场送给段跃庆现金50万元。2011年春节前,李某再次到昆明,在段跃庆湖畔之梦小区家中,送现金10万元。2012年春节前,李某又以过节为由,送段跃庆现金10万元。2013年10月,在段跃庆的安排下,李某向段跃庆女儿的银行卡账户里转款200万元。

段跃庆当州委书记期间不仅受贿还卖官。

《春城晚报》报道还透露: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5月,段跃庆从保山市市长调任怒江州州委书记,主政期间,除了受贿,还卖官。怒江州原交通局局长汪某,为了职务提升,多次向段跃庆送人民币20万元、2万港币和1万美元。2008年,段跃庆为兰坪县委副书记罗某职务晋升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罗某所送现金10万元。2009年,段跃庆又利用职务便利,为办公家具采购提供帮助,与特定关系人张某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52万元。公诉机关指控:段跃庆在怒江州任州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00多万元。2013年3月,段跃庆调任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任党组书记、主任,在此期间,非法收受贿赂20万元。

如今,随着中纪委官网警示文章的发布,震动云南官场的段跃庆案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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