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意识淡薄,群众反映强烈 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本报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王冬梅)7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上海以来,频繁收到有关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督察组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发现振华集团作为中央企业,环保意识十分淡薄,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社会责任长期落实不到位;当地以罚代管,企业肆意排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此前,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该公司长兴基地因环境污染问题就曾被群众举报。
据悉,振华集团隶属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基地是振华集团最大的生产基地,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西南侧,占地约5000亩,主要从事各类港口机械和钢结构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长兴岛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按有关规定将群众举报的多项涉及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的环境问题转交地方查处。上海崇明区反馈称:对该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私设暗管及利用雨水口排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同时,振华集团已制定VOCs治理计划,试点车间VOCs整治计划于2016年底完成,总体治理项目正在推进实施。但本次督察发现,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环境污染问题根本没有有效整改,环境违法问题仍然突出。
据介绍,振华集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环境问题突出,违法行为频发;漠视群众利益,厂群矛盾突出;法律意识淡薄,态度傲慢。
督察认为,振华集团作为中央企业,政治站位不高,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正常监管不配合;社会责任缺失,对周边群众的正常诉求漠不关心,长期以来忽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长期落实不到位,只强调客观原因、历史原因,缺乏从主观、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绿色发展在该企业仅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要求上海市有关区县和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严肃查处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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