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需要一场认识“清洗”
毛建国
文身容易,清洗不易。浙江省江山市的一个“被文身捆住的少年”,上半身50%的面积都被文身占据,而他正在经历着清洗之痛。如果要彻底摆脱身上的文身,至少要清洗50次,而每一次清洗,他都痛不欲生。(8月7日《中国青年报》)
不必讳言,“文身文化”有着一定的存在空间。现实中,不少未成年人出于追星或跟风的心理,往身上文上各种图案。这也是文身能够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要看到,相对于主流文化,文身只是一种亚文化。任何选择都是有后果的,而有些后果是难以承受的。这也决定了,选择权是有前提条件的。在现实中,发生着大量“文身一时爽,事后泪两行”的事件,正如浙江江山这个“被文身捆住的少年”一样。一个成年人,在充分权衡基础上,对于是否文身,有权自主选择。但很多未成年人在选择时十分盲目,他们根本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可能也根本没有想到后果。
成年人具备独立分析和判断能力,对其选择文身,应该表示尊重,但未成年人并不是这样。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关的活动。文身的认识与判断,显然不是未成年人所能完成的。而在现实中,部分文身店,不仅放任、纵容,甚至还鼓励未成年人文身,这其实已违背了民法总则精神。当然,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行为,但是对于文身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正因如此,一直有人建议对青少年文身问题加强立法监管。就当前来看,未成年人文身需要一次认识“清洗”,不能再让未成年文身一路裸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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