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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抓偷瓜贼反赔300元”事件引各方关注,河南鹤壁警方发通报: 偷瓜者拘留3日 涉事民警被停职

南国今报 2019-08-05 15:51 大字

“她来偷我的西瓜,我还要倒赔她300元钱,我觉得这事不太合理。”近日,河南鹤壁淇县一瓜农庞某的经历经河南本地媒体报道后,引发各方关注和热议。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日晚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偷瓜者已退还瓜农庞某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7月31日,河南都市频道报道称,淇县瓜农庞某家中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和玉米,但经常有附近的人趁瓜熟后来偷瓜。近日,庞某正在瓜地里巡逻时,有两名女子前来偷瓜被其察觉。双方在拉扯中,其中一名女子膝盖擦破皮,流了血。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其中一名女子受了伤,就让庞某赔了300元。

此事经报道后,引发网友质疑。

8月2日晚,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淇县发布通报称,2019年7月29日6时44分,淇县北阳镇枣生村村民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骑电动车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宋某下地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当她与女儿骑电动车离开时,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三人同时摔倒。耿某双膝盖擦伤,电动车车把摔坏。民警处警后进行了询问,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即进行了现场调解,庞某赔偿宋某300元钱。

该通报称,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帮助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醒目标语提醒劝诫随意摘瓜行为。

网上对该事件的热议并没有停止,8月4日下午,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针对此前“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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