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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背锅”,车主悬赏两万元自证清白 奔波半年,真正违法车辆找到了,错误的处罚也要撤销了

南国早报 2019-08-04 16:05 大字

百态墙

自己的车辆明明没有违法,却莫名“背锅”接受处罚。河南省新密的郑先生遇到这样郁闷的事情。今年2月,他的一辆货车被交通部门以违法超限为由处2.75万元罚款。郑先生先后进行了申辩和行政诉讼,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无奈之下,郑先生悬赏两万元找到了疑似违法的车辆。但他再去申诉时,却被要求需要将真正的违法车辆的司机带来,他认为自己做不到,“我又不是执法部门,凭啥能把人家带过来”。

7月31日上午,郑先生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事情在8月2日峰回路转,郑先生告诉记者,真正的违法车辆已被执法部门确定。

1收到2.75万元超限罚单监控拍下的不是他的车

今年2月,郑州汶贺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贺公司)收到一份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0月14日16时44分58秒,郑州汶贺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A275J挂货车行驶至郑州市郑登快速通道三李检测点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郑州西卸货场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郑州市交通委员会执法处(支队)决定对汶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2.75万元的行政处罚。

郑先生告诉记者,处罚决定书中所称的豫A275J挂的货车实际车主是自己,郑州汶贺运输有限公司是自己所购车辆的挂靠单位,所以收到了处罚决定书的话,罚款还是需要自己来承担。

但是,让郑先生不解的是,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他赶紧查看了现场抓拍的资料图片,却发现执法部门电子抓拍的车辆,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车。

2自证清白之路很艰难提起行政诉讼又败诉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郑先生带着行车证、大货车GPS定位记录行车轨迹等证据,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提出申辩。郑先生提供了前车的GPS信息,但因为大货车的车头和后挂车在运输中往往不固定,无法证明挂车不在现场。这些证据没有得到对方的采纳。“他们认为这些细微的差别很容易造假,监控视频拍摄的照片足以证明就是汶贺公司的豫A275J车辆违法。”

申辩没有成功,汶贺公司在今年3月4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郑先生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交通执法部门作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20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在行政答辩状中称:“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内容适当”。

最终,法院采信了郑州市交运委执法支队提供的视频监控证据。7月23日,中原区法院下达了行政判决书,判定郑先生所在的汶贺运输公司败诉。

3无奈悬赏两万元找到疑似违法车辆

一审败诉后,7月27日,郑先生发出悬赏,发布了违法车的图片,如果有人提供违法车辆的真实信息,奖励两万元现金,并保证为举报人保密。

“通告”贴出后,第二天就有了效果。“一个男的找到我,还向我提供了照片,照片上的车辆与视频监控中的违法车辆完全吻合。”郑先生说,对方告诉他,这辆货车白天经常停靠在郑登快速路附近郑州密路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那里。

7月29日下午,郑先生在线人提供的地点找到了这辆真正的违法车。“当时那辆车停在那,牌照是豫A775J挂。我在现场也报了警,但因为对方并没有套牌,所以交警部门也不好处理。”郑先生说,该车正处于停驶状态,交通部门也无法执法,他在取证后就离开了现场。

有了新证据,郑先生再次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进行了申诉,不过情况没有他想象得那么顺利。“当时工作人员要求我将真正的违法车辆的司机带过来,或者提供车主的相关信息。但我又不是执法部门,凭啥能把人家带过来!”郑先生有点委屈,“这是交通执法部门认定事实错误,我现在已经尽力找到证据,把证据提供给他们了,别的事情我就干不了了。”

7月31日上午,郑先生提交了上诉状。上诉状中,郑先生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撤销《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郑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经济紧张,自己并没委托律师,期待二审法院判决还他公道。

4事情出现转机真正违法车已确认

8月2日,郑先生告诉记者,他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豫A775J挂在8月1日已被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确认为实际违法车辆,并在2日上午缴纳了罚款。而车辆放大号牌“7”变成“2”的原因还在核实中。

记者试图联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证实此事,但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

郑州某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女士向公司相关人员核实后确定,豫A775J挂车确实挂靠在自己的公司,而且因为违法超限的事实已经缴纳了罚款。

另据媒体8月2日报道,当天在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处理室,涉嫌违法的车主在辨认过超限系统自动抓拍超限车辆的图片后,确认该车为其属下司机驾驶车辆,并承认在遮挡前后车牌号的同时,将车尾部的放大号“775J挂”喷涂更改为“275J挂”。

8月2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根据豫A775J挂车的违法事实,处以2.75万元的罚款,同时撤销豫A275J挂车辆的行政处罚。

记者从郑先生处获悉,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已给他打电话,告知他真正的违法车辆已确定,让他去领取撤销行政处罚的手续。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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