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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造谣或将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

华西都市报 2019-07-31 02:41 大字

据新华社天津7月30日电近日,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以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造谣将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失信者三年内将受到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行业准入等方面的限制。

何种网络失信行为会被“拉黑”?征求意见稿提出包括“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许可或者取消备案的行政处罚”等共计四种情形。

据征求意见稿,黑名单有效期一般为三年。但如果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向认定部门申请退出黑名单的,经同意可提前退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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