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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法院审理原看守所民警受贿案

西部法制报 2019-07-27 00: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建武通讯员吐尼克)近日,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阜康市看守所管教民警哈某涉嫌受贿罪一案。阜康市纪委监委、阜康市公安局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以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课堂,用真实的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远离腐败、洁身自好。

庭审现场,公诉方提供了哈某涉嫌受贿的证据,还原了他作为党员干部却一步一步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哈某在其担任阜康市看守所管教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约6.6万元。庭审期间,被告人哈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对所作所为声泪俱下的深刻忏悔,让到场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了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干警张建军表示:“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对我们干部是一次震撼心灵的警示教育,时刻提醒我们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近年来,阜康市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以真实案例现场说法、直击人心,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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