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多项政策助力垃圾分类
早在2018年7月1日,广州就正式施行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生活垃圾明确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作为较早推行垃圾分类的城市,广州出台了不少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方法。
针对公共机构,广州为机关单位、部队、餐饮、小区、学校、酒店、宾馆、办公场所、商业中心、交通物流站、农村、园林绿化等领域量身定制了12项工作指引,指导各场所如何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为更好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广州市实施“阶梯式分类计费管理办法”“生态补偿办法”“低值可回收物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三项经济激励配套政策。如此一来,垃圾源头减量成效显著,每天实现分类回收再生资源可达7550吨左右。
对于垃圾分类相关处罚,广州也十分严格。日前,广州天河区石牌街道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该街道一居民因垃圾混投,被处以200元罚款。据广州市城管执法部门统计,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广州共检查单位18904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425份,行政处罚205宗,罚款金额达8.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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