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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狗肉的思考 □卢 峰(田东)

右江日报 2019-07-25 09:10 大字

从我记事时起,老家人每逢喜庆节日或亲友聚餐就会杀狗吃狗肉。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狗肉在我老家是令人垂涎的菜肴。中国传统中医认为,吃狗肉进补,狗肉具有补脾胃、填精髓、益血脉、壮腰膝之功能,可用以治脾胃虚寒。所以在农村,很多农户都养狗,当然也吃狗肉。在他们看来,杀狗与杀鸡杀鸭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狗肉在民间是受人青睐的食材。但是近几年,关于某地“狗肉节”的种种争议颠覆了我的观点,刷新了我对吃狗肉的认识。

十几年前,我曾经在该地读书,没听说有所谓的“狗肉节”。那么,“狗肉节”是有人胡编乱造么?显然不是,当地地方志中记载有“冬至鱼生夏至狗”的民谚。对当地人而言,夏至吃荔枝、吃狗肉是多年习惯、传统民俗。可以肯定,“狗肉节”从“默默无闻”到“爆红网络”,与爱狗人士呼吁与抵制的影响力有很大关系。那么,这些爱狗人士为什么反对杀狗呢?原因其实也很简单,爱狗人士最常说的一句话是“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并没能封住“爱吃狗肉”人群的嘴巴,反而愈演愈烈。每年到夏至日,“狗肉节”总会上演惊心动魄的搏弈:即“爱狗人士”高价买狗、干扰食客、搞怪诞的行为艺术。而一些人则讽刺爱狗人士不可理喻,多管闲事。最吸引人关注的是天津爱狗人士杨女士,她去年不惜花15万元重金从狗贩手中救狗,今年“狗肉节”还没开幕,狗贩子已经准备好了狗,打了电话等着她花钱去救。多年的爱狗救狗生涯,已经让她背上沉重的负担,家里有3000多只狗嗷嗷待哺,她还能救出几只?

不管救还是不救,每年“狗肉节”都会如期上演动物保护人士和食狗人士之间的明争暗斗。其实,吃狗肉并没有给他人造成危害或损害他人的利益,所以“吃狗肉有违伦理”之说难以成立。那么,禁止屠狗食狗肉有什么硬性法规条款吗?目前,我国法律并无“不能屠杀、禁食狗肉”的规定,吃狗肉属于人们的权力之一,至于行使与否,那纯粹是个人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则表示,对吃不吃狗肉的争论,“实际是民间习俗与动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保护动物应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但同时也要尊重每个人正当的饮食需求。”

生活本来就是多元化的,任何人都有选择怎样生活的方式。正如《人民日报》曾经发文谈“狗肉节”,认为狗在中国兼有宠物和食材二重性,吃狗肉与不吃狗肉反映了不同的文化观念,中国社会在此问题上没有道德共识,因此主张对吃狗肉习俗争议双方避免进行道德争论。所以,不管是“爱狗的自由”,还是“吃狗肉的自由”,他们是否应该选择互不干涉,相安无事?毕竟,您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继续养好您的狗狗。他在保证正规渠道进货的情况下,继续享用他的美食,各得其所,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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