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再加码 自贸区经验加速向全国推广 投资管理、金融服务实体、事中事后监管等三大领域成重点
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这是自贸试验区建设近6年来,向全国交出的一份成绩单。23日,商务部等部门又集中发布了第三批31个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据了解,此次发布案例数量多、范围广,涉及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三大领域,基本涵盖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所评估的大多数指标。
记者获悉,接下来,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十余部门将共同协作,并加强和地方政府的配合,多层次、多路径全面推进自贸试验区经验的复制推广,推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共享自贸试验区释放的改革红利。
202项制度创新
助推中国全面开放
5年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布了全国第一张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当时还只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一项自主探索。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缩短,从最初的190项特别管理措施减为今年的37项,并向全国复制推广。“今天,它已是大家耳熟能详、推动实现了外资准入从审批到备案历史性转变的全国性制度安排。”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袁园说。
这只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一个缩影。袁园介绍,近6年来,自贸试验区累计形成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从试点经验产生的领域、类型和效果看,投资便利化81项,贸易便利化64项,金融开放创新23项,事中事后监管34项。
一系列数据也显示,在近6年的时间里,我国正在加快形成以自贸试验区为窗口的全面开放格局。袁园介绍,截至2018年底,除海南外的11个自贸试验区以约万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创造了新设外资企业数、实际使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5.54%、12.12%和12.25%的可喜成绩;今年1-6月,12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人民币694.7亿元,同比增长20.1%,占全国比重为14.5%。世界银行《2019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2018年排名跃升至全球第46位,自贸试验区建设近6年期间,累计提升了50位。
31个案例集中出炉
为深化改革开放探路
23日发布的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共计31个,而之前的两批合计是12个案例。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孙传旺对记者表示,案例的集中出炉,表明自贸试验区在国家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改革授权的政策支持下,改革创新的速度正在加快,在投资、贸易、金融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进行的大量尝试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具体来看,此次31个案例涉及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包括浙江自贸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试点,湖北自贸区的涉税执法容缺容错机制,上海自贸区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等。
“这些案例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应好、系统集成特点突出,其中既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创新不动产登记、简化退税流程等‘放管服’改革创新案例,也有融资租赁、铁路+金融、知识价值信用融资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典型做法,基本涵盖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所评估的大多数指标。”袁园说,为各地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过程中提供了操作性强的借鉴案例。
自贸区建设再加码
辐射带动作用增强
自贸试验区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还在不断探索,进一步发掘开放红利。浙江省商务厅总经济师、自贸办副主任朱军透露,浙江正积极探索设立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大幅提升自贸试验区国际竞争力,努力把‘改革开放试验田’的效能发挥到最大。”
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也逐步浮出水面,尽管选址未公布,但是新片区的建设方向已经基本明确。22日,上海市市长应勇表示,新片区要在探索实施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同时,聚焦投资贸易自由化,在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等方面探索创新突破,并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探索更具竞争力的相关税制安排。
另外,作为自贸试验区的新军,海南自贸试验区也在加快制度创新探索,为实现从“区”到“港”的转变做准备。
与此同时,我国还在酝酿批复新一批的自贸试验区。在G20峰会上,我国正式对外宣布将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布局一批新的自贸区,将突出差异化自主权与功能定位,推进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孙传旺表示,此次扩容将对接国家整体开放路径的阶段性要求并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特别是提升中西部地区制度创新动力和跨区合作的水平,实现周边区域的协同开放与发展,优化开放政策的全局配置。
(文博徐元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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