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打假被“打脸” 京东掺杂掺假再遭行政处罚
本报讯 (记者 刘庆华) 近日,京东因掺杂掺假再被行政处罚。据天眼查数据显示,7月10日,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其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处罚类型为:经营者(销售者)在商品(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产品)冒充合格商品(产品)。
这已经不是京东首次因掺杂、掺假受到行政处罚,最近三个月内,京东就收到过两次类似的罚单。今年5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京东因前述同样的原因被行政处罚,处罚内容是“没收违法所得1829.4元”和“罚款19401.4元。”
就电商销售而言,假货并不是京东独有,即使是行业领头的淘宝、天猫,也难以杜绝假货,甚至实体百货、商场、超市都会出现假货。不过,在电商业内,京东一向标榜打假最严,曾豪言“从没卖过一件假货”,并宣称只要入驻京东平台的公司卖一件假货,京东起步索赔就是100万,要让所有在京东平台售假的公司倒闭。同时,京东也大肆宣传一系列消费者保护政策,包括“七天无理由退货”、“假一赔十”等,但现实生活中,不少消费者反映这无论是退货还是假一赔十,实践起来都是基本无望,只能当成京东的口号听听。因此,京东的打假诚意以及防假管理具体机制等备受业界病诟。有消费者认为,京东打假基本靠口号,所谓的严厉打假更像是拒不承认卖假而已。在近三个月内两度受到掺杂掺假处罚单,再次“打脸”京东式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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