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改扩建住宅施工前均应投保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近日公布了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10家承保机构。市住建委方面对外介绍,未来,本市从事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在中标保险机构名单内自主选择牵头保险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与牵头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质量缺陷险是由开发商投保,项目保费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预算价、基准费率、费率调整系数三项的乘积,并根据总体经营情况及具体项目的承保理赔情况,建立费率浮动机制,确保与承保风险相匹配。
此外,基准费率应当充分考虑成本因素,并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相适应;费率调整系数应当根据建筑工程风险程度、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风险管理要求、历史理赔数据、再保险市场状况、参建单位资质和诚信情况等设置。(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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