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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

日照日报 2019-07-23 05:42 大字

杨学博撰文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善用法治不论对于治国理政还是对于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都极其重要。用好法律武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事当前先找法。不论抓改革、谋发展还是促稳定,法治都应成为一种前置性要求。作决策、作部署前,首先应想想是不是合法,把握不准的就查一查法律有没有规定、是怎样规定的,程序上有什么要求,不依法行使权力要承担什么责任。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自觉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控决策风险,避免出现行至半程、推倒重来的情形,防止栽大跟头、犯颠覆性错误。

法律运用得当,可以有效化解矛盾、调节利益关系。大量社会矛盾的产生,与不按程序办事、不按权限办事有很大关系。现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呼声越来越高,对过程和程序的要求越来越高。以领导干部为表率,我们每一个人都多一些法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社会就会多一些法治信心和法治信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会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人民日报》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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