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荣国府算一算经济账
□新时报记者 徐敏
自从《红楼梦》问世以来,研究它的著作和论文数不胜数,人们大多热衷于分析人物性格、关系以及猜测结局。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陈大康的新作《荣国府的经济账》则围绕贾府的经济问题展开,认为贾府的崩溃说到底是经济的崩溃,从林家财产流向、荣国府的月钱管理制度、探春的经济改革以及贾府经济体系的崩溃等内容展开,提供了另一个理解《红楼梦》的不错视角。
林黛玉的万贯家财去哪了
用今天的语言来说,林黛玉应该算是《红楼梦》的女一号,也是红学家们研究最多的人物之一。不过以往人们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林黛玉的爱情、才情以及性情上,鲜有人从财产的角度考证。
据陈大康考证,根据目前所知,最早提出林家财产问题的是清代人涂瀛,道光二十二年(1842)刊行的《红楼梦论赞》中有个附录《红楼梦问答》,在论及林黛玉时,涂瀛认为林如海死后,林家“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涂瀛判定的依据是第七十二回,贾母寿辰耗尽府中财产,又有几家红白大事需要送礼,贾琏夫妇商量,通过鸳鸯把贾母的金银家伙抵押数千银子应付过去,如此拮据时他发狠说了句:“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涂瀛认为,这未交待来处的“三二百万的财”,应该就是林家的财产。从作品描写中可以看出,荣国府能获得如此巨大财产的唯一机会就是林如海死后,林家财产的并入。
在《荣国府的经济账》一书的《黛玉家产之谜》章节中,陈大康基本认同涂瀛的看法,并且对林家财产的来去作了更系统的论述。他认为林家四代为侯,林如海出任过两淮巡盐御史,贾母又把最疼的女儿嫁入林家,所以林如海有巨额财产毋庸置疑。第十四回中林如海“身染重疾”,要女儿回去,贾母“定要贾琏送他(指黛玉)去”。陈大康认为,贾母已经预料到林如海可能会去世的后果,贾琏与王熙凤夫妇在府中管家,对各类事物都很熟悉,王熙凤是女眷不宜远行,贾琏就成了接收林家财产的最合适人选。不过,陈大康认为荣国府接收这笔财产也有合理性,因为如紫鹃所说“林家实没了人口,纵有也是极远的”。林如海托孤,也只能将女儿托给贾母。所以林家的巨额资产,经过贾琏的处理流入荣国府。
这笔巨大的财产去哪了?既然大额资金融入,事后荣国府并没有更加暴富,经济状况反而每况愈下。陈大康分析,从第十四回林如海去世到第七十二回贾琏说那句话为止,确有一个事件将林家的财产消耗殆尽,那就是为迎接元妃省亲而建造大观园。此前冷子兴的演说中可以得知,贾府的兴盛已经不如从前,没有建造花费巨额的大观园的财力。而林家的万贯家财,正好解决了建造大观园的费用问题。
荣国府的管家们多有钱
荣国府的富贵冲天,管家们在府中仍然算是奴仆,而在外这些管家也非常富有,其中最富有的当属大管家赖大家。
赖家是在贾家熬了三四代的奴仆后,赖尚荣被特别开恩成了脱籍的自由人,后来贾家还将他推选为州官。赖大之母赖嬷嬷可以享有在贾母面前看座的荣耀,“家去一般也是楼房厦厅”,日子过得“老封君似的了”。赖大家甚至可以请主子们去家里做客,虽然自称是“破花园子”,可是贾母带了王夫人、薛姨妈以及宝玉姊妹等看到,“那花园虽不及大观园,却也十分齐整宽阔,泉石林木,楼阁亭轩,也好几处惊人骇目的。”家里的孩子“也是丫头、老婆、奶子捧凤凰似的”环绕,同样是一番奢华景象。主子们也非常清楚赖大家非常富有,给王熙凤过生日凑份子时贾母就说赖嬷嬷:“你们虽矮一等,我知道你们这几个都是财主,分位虽低,钱却比他们多。”可见荣国府的管家们,虽然身份仍是奴仆,却也是腰缠万贯之富有。
管家们的财富从何而来?陈大康认为,工资收入必定不够,他们另有财路。其实书中已经透露过赖大很有经济头脑,探春的话中可以看出:“除他们带的花、吃的笋菜鱼虾之外,一年还有人包了去。”赖大的经营之道后来成为探春改革的蓝本。另外,为了维持一个大家族的消费,在府外采购的事情几乎每日都要发生,大总管、账房、银库与买办从中渔利也持续不断,一旦遇上大工程,可以从中牟利的机会就更多了。大观园的建设具体事务的总管实际上就是赖大,不难想象,众多商家与修建房屋者会争先恐后地谋得承包业务,赖大处处可坐享收益。
二号管家林之孝家的财富也不可小觑。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委任秦显家的掌管大观园厨房,秦显家的上任后立马“悄悄备了一篓碳、五百斤木柴、一担粳米,在外面就遣了子侄送入林家去了”。书中没有披露林家通过职权究竟积累了多少财富,却还有细节可以推敲。第五十四回中有份正月里请贾母吃酒的清单,薛姨妈家十七日,赖大、赖升家十八十九日,林之孝家二十日。想来贾母一出动众人皆会跟随,如果没有气派的房子花园,林之孝怎敢发出邀请。
结论是,荣国府是一棵巨大的摇钱树,有资格摇一摇的人都不难积累雄厚的财力。
乌进孝租单的秘密
第五十三回中,掌管黑山村的乌进孝给贾珍呈上了一张租单。曹雪芹一丝不苟地列出了租单的具体内容:“大鹿三十只,獐子十五只,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包括家禽、干果、粮食的具体情况等等。陈大康认为,这张租单对应了作品中的很多细节,比如宝玉曾经在沁芳亭看到的小鹿,麝月深夜在大观园中看到的锦鸡,芦雪庵连诗时大伙吃的鹿肉,贾母专用的胭脂米等等,均是来自于这张租单。所以这张租单透露出的一个信息就是,贾府日常消费中的相当多的物品都是由庄田生产,只有不宜长时间储存的新鲜菜蔬、鸡蛋等例外。据此很多学者得出的结论是贾府收租形式是以实物地租为主,兼收货币地租,因为租单中还有“外卖梁谷,牲口各项之银共折银二千五百两”之语。
对这种观点,陈大康却以为与作品中的各项数据描写严重不符。《红楼梦》中出现了各项经济数据,这些数据并非作者随意杜撰而来,而是基本经得起推敲。如果一个庄田仅收取两千五百余两银子,绝不可能维持荣国府奢华的生活开支。陈大康算了一笔账,账单中的粮食数量是“御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按照康乾年间法定的“仓斛”计量标准,一石合120斤,一斛合60斤。乌进孝缴来的“下用常米”是12万斤,以“斛”为单位的粮食共1万5千斤,以上各类粮食总计约13万5千斤。贾府一年收两次租,春租的数量是秋租的三分之一,按这个比例计算,春租的粮食约4万5千斤,全年该庄田共计18万斤。荣国府上下共约四百人,平均到每天每人的粮食供给约1.4斤。这个数据非常现实,可见曹雪芹对租单上数字的慎重。
一个庄田所收的粮食正好够荣国府一年的消耗,那另外七八个庄田是否也缴来这么多粮食呢?书中没有写过其他庄田交实物地租,陈大康认为事实上也不会如此。荣国府还需要大笔的银子支出,办法就是在庄田上就地将梁谷牲口等物出售,即实物变成银子后再缴纳。除了黑山村外,其他庄田基本都是送银两入府,这也就是庄田在书中被称为“银子产业”的原因。可见,货币地租才是荣国府最主要的收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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