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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出台文件全面加强基层建设 紧盯突出问题激活基层“一池春水”

安徽工人日报 2019-07-20 01:46 大字

本报讯 (记者赵航 方大丰)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近日召开的湖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为基层干部们送上一份沉甸甸的大礼。

《意见》分9个部分提出18条“干货”,紧盯权责不匹配、晋升通道不畅、待遇保障偏低、负担过重等基层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着力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安心基层、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针对权责不匹配的问题,《意见》提出,将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一些基层干部表示,晋升渠道窄、队伍稳定难已成为制约基层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对此,《意见》提出健全基层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和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对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优先交流任用,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直单位内设处室副职,多措并举破解基层干部晋升的“天花板”难题,激活基层“一池春水”。

为切实解决基层待遇保障偏低问题,《意见》明确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区津贴有关政策,逐步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标准,重点向边远艰苦地区倾斜。健全完善基本报酬与绩效奖金相配套的村(社区)干部收入政策增长机制。

今年是基层减负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破除形式主义难题。但仍有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多等问题牵扯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精力。为此,《意见》提出建立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须由县级党委政府严格审核把关;明确村(社区)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凡未列入准入事项的,一律不得交付村(社区)办理。

《意见》还要求严格控制层层开会发文,全面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专项清理,重点清理简单以开会发文、调表报数、台账记录、微信关注、APP关注等作为评价工作依据的做法,进一步为基层松绑减负。

省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意见》的出台吹响了湖南省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冲锋号。“文件的‘含金量’将给基层干部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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