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儿童票看年龄更加公平

淮河早报 2019-07-19 08:38 大字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的儿童优惠乘车政策将从“量身高”转为“看年龄”,6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乘车,6岁到14岁半价。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仍会沿用过去“量身高”的方式来确定票价。

时至今日,“1.2米以下免票、1.5米以下半票”是许多地方的通行做法。在景区、公交车上,不少家长因为孩子身高是否超标而与他人起争执。这种现象的背后,是相关规定和现实需求之间产生了脱节。如今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大多数孩子营养状况良好,根据最新的《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我国7岁、12岁儿童身高的中位数均已超过1.2米、1.5米。今天的儿童票,应该与时俱进,以适应符合现阶段我国儿童生长发育的情况。

应该看到,以身高作为儿童票收取标准的规定,是在我国经济社会欠发达、身份证明不普及、电子信息水平低的历史背景下采取的权宜之计。但在今天,情况已经截然不同。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方法随时随地查验儿童年龄。就这方面来说,“量身高”辅以“查证件”,不仅便捷高效,而且已经具备成熟的操作条件。

明确规定儿童票从“量身高”转为“看年龄”,顺应了公众普遍期待的改革方向,也是对相关概念的正本清源。无论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还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儿童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儿童票属于儿童福利政策,普惠性、公平性是其基本要求。按照“量身高”,势必要把那些超出标准的儿童排除在政策之外,是对个别儿童的事实歧视,也会导致政策效果有失公平。因此,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需要进行根本性的法律调整,统一推行“看年龄”。本次规定属于一则部门规章,法律效力有限,能否为其他部门所借鉴,还需要进行持续观察。

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我们还要注意这样一种现象,铁路部门、航空公司、公交集团、公园等,具有公共服务属性,销售儿童票是基本要求。但许多游乐场所是私人企业,也有必要照搬儿童票吗?去年,广东省消保委对长隆集团发起公益诉讼一事就曾引起广泛关注,而长隆方面至今未整改,也说明了问题之难。当然,纯商业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销售儿童票,但既然肯出售儿童票,就表明了认可儿童福利的态度,“国内同行业惯常做法”“儿童一般没有身份证”“查证件会造成交通拥堵”等都不是敷衍塞责的理由,法律应给出更强硬的回应。

面对广泛的社会呼吁,无论是公共服务部门,还是商业机构,都应该主动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少一些霸王条款、歧视性规定,采用更科学的评价标准,让普惠之光照耀所有儿童。扶 青据《南方日报》

新闻推荐

11款家具抽检不合格无印良品、宜家上黑榜

1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对北京流通领域销售家具类商品的质量抽检结果。抽检结果发现11款家具不合格。无印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