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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籍农民工讨医疗费遭遇“拖死你” 二审维持原判,责任单位赔偿216万

华西都市报 2019-07-19 02:45 大字

二审维持原判,责任单位赔偿216万 川籍农民工讨医疗费遭遇“拖死你”案结案了。

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两家责任单位赔偿农民工罗文216.1万余元。

三年前,川籍农民工罗文在深圳东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康电力)的安排下,前往云南昆明呈贡区某楼盘进行环保工程施工。不料,工地墙体垮塌砸中他腰椎,从此瘫痪在床。

治疗期间,罗文妻子和母亲讨要医疗费遭遇“拖死你”。今年2月15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楼盘开发商和承建方共同赔偿罗文216.1万元。两单位不服,提出上诉。

2019年7月18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罗文处了解到,6月2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罗文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昆明中院认为,综合各方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两家上诉单位应否就罗文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罗文的损失如何认定?

昆明中院认为,罗文因建筑物倒塌受伤,其有权选择按照建筑物、构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法律关系,向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张赔偿责任,一审法院按照法律关系对本案进行的判决并无不当。

同时,罗文已提供被告所有的建筑物倒塌将其致伤的事实和证据,罗文受伤与通风管隔离墙倒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倒塌墙体是云南白药公司负责建设,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是建设单位,其理应与施工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两公司提出的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并无有效证据加以证实,不予采纳。

最终,昆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两家公司的请求,维持原判。

目前,罗文正在等待被告方的赔偿款执行到位。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刁明康忻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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