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量身高”到“看年龄”可喜的一步!
□周学泽
交通运输部网站7月12日发布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的儿童优惠乘车政策将从“量身高”转为“看年龄”,6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乘车,6岁到14岁的半价。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持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实行免费乘车(9座及以下客车除外),6周岁(含6周岁)以下、单独占用座位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只有儿童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才参考身高执行免费乘车、客票半价优待。
多年以来,依据我国《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米—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部分儿童因为身高原因享受不到优惠。
如今,城市公交、长途客运售票拟先看年龄是好事,说明交通主管部门开始回应公众关切,解决相关问题,对交通主管部门的作为大家应该点赞。但同时也要看到,儿童买票先看年龄是在回归常识,毕竟一个人是不是儿童,本来就应该按照年龄来划分,而与身高关系不大。
回归常识按说是简单的,但事实上却不简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身高和年龄之间的对应关系变化很大,多年来,许多人呼吁儿童车票按年龄出售,但一直进展不大。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景区和公园门票问题。从国际上看,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做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而我国很多景区、公园等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大部分在1.4米以下。
回归常识不简单,是因为车票和门票背后不是单纯的观念问题。首先,这是考虑到工作方便。我国儿童票采取“限高”做法,一大原因是出于简单方便,只要孩子往测高杆前一站便可一目了然。其次,这也是一个牵扯到利益的问题。毕竟,车票和门票全价、免费还是半价,是利益的多与寡、有与无的问题。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总则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因此,不按照法律规定界定“未成年人”并销售车票和门票,事实上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法定权益。
常识最需要尊重。常识蕴藏了事物最质朴的道理,蕴藏了无可辩驳的逻辑推理,尊重常识就是尊重法律尊重真理尊重人。如果因为工作图省事或者因为个别利益问题而不去尊重常识,受伤的并不只是个人,而是整个社会。这次意见稿将道路运输儿童优惠乘车政策从“量身高”转为“看年龄”,迈出了好的一步,但其他方面,比如景区公园门票等规则的制定希望也能随之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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