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事实孤儿”幼有所养点赞
全国50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领生活补贴,并得到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多项保障,近日,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救助孩子就是造福国家未来,让“事实孤儿”幼有所养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爱民情怀,凝聚共识、温暖人心,又利于社会稳定,必须点赞。
父母或服刑、或失踪、或重度残疾……而基于手续不全和权责考虑,民政部门无法将这些“事实孤儿”认定为孤儿,进退维谷,让很多儿童陷入无人抚养的困境。父母有罪、失能,孩子何辜?他们和同龄人一样,有得到关爱、吃饱穿暖、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精神富足的权利和渴望。
近年来,把“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的呼声日涨。事实上,我国也一直在探索为各类困境儿童提供制度性保障。2016年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把儿童福利制度保障对象拓展到全体困境儿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强调,要让《意见》中的保障措施落到每一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一个都不能少。以人为本,常抓不懈为困境儿童纾困,进一步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生活、医疗、教育和监护责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在于民政、教育、医疗、财政等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协同作战。有赖于各地根据实际经济状况,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推动工作,把好政策用好,用足。
开展救助工作中则要留意,失去父母陪伴的儿童往往更敏感、脆弱、不自信,切不可急功近利或是虎头蛇尾,要用真情去关爱温暖孩子,切实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加强对这类未成年人的帮扶救助,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正如高晓兵所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之外,现实中不少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也早就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奉献爱心,让“事实孤儿”同享阳光雨露。江苏省“检察官妈妈”赵习芳的一封信看哭所有人;“全国最美志愿者”雷振民,用镜头记录下了大量山区“事实孤儿”的生存状况,包括随处可见的捐款捐物、入户慰问“一对一”式家庭帮扶和爱心陪伴……一个全社会共同关爱、帮扶、救助特殊群体孩子的全新格局正在形成。
当然,国家提供保障,社会奉献爱心,决不意味着那些对孩子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父母可以顺水推舟把责任推给旁人。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对那些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将给予失信的联合惩戒。闻者足戒!
何其幸运,我们生在今日之中国。老子心目中那个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大同世界正渐成现实。愿人人都能多献出一点爱,给“事实孤儿”一个更美好的人间。
(摘自人民网,作者: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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