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买两类优惠车票拟只看年龄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儿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年龄为判定标准,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为判定标准,便于旅客出行和经营者执行。
《意见》明确,到2020年,道路运输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保留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建立。
《意见》指出将完善汽车客运站收费分类管理,健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规范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意见》明确了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按照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50%计算;对持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实行免费乘车(9座及以下客车除外),6周岁(含6周岁)以下、单独占用座位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儿童未携带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和1.2米至1.5米为标准,分别执行免费乘车、客票半价优待。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舍去小数位取整)。 (据北京晚报)
新闻推荐
专门针对幼儿的农家乐、新型儿童图书馆、少儿编程班、定制化游学服务……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全社会亲子观念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