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优惠票还是“双轨制”为好
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儿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年龄为判定标准,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为判定标准,便于旅客出行和经营者执行。(7月13日《北京晚报》)
近年来,有关儿童优惠票价问题,一直是社会议论的热点话题之一。有人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儿童身高普遍提高,应与时俱进,“一刀切”以年龄为标准更合理。也有人说,“超高儿童”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儿童身高都没有超高,要他们也提供身份证明,可以说是多此一举。总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现在好了,交通运输部等出台的《意见》,拟实行的实际上就是一种儿童优惠票“双轨制”,在这方面带了个好头。
笔者以为,任何一项改革的措施出台,都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同理,对儿童优惠票价的改革措施,应更加有利于儿童权益的保护,让更多儿童和其家长受益。若能采用“身高+年龄”这一有利于儿童的“双轨制”标准,维持原定标高线,或再适当提高一点原定标高线作为免票标准,凡身高没有超过标高线的儿童仍然无需出示证件,即可直接享受相关待遇。只有身高超标的“高个子”儿童,才需持身份证等证件方可享受优惠。这样的做法,对大多数儿童有利,对各类商业经营者也减少了对每个儿童都要查验证件的麻烦,有何不好?
身高和年龄,这两个儿童优惠票价的标准同时并行,儿童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就可优惠,把儿童优惠票的标准选择权交给孩子,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对孩子有利的,让儿童优惠票的“专属福利”最大化,让“高个子”儿童享受应有的福利,也不让不是“高个子”的儿童和家长增添出门需带证件的麻烦,这样的“双轨制”值得肯定和点赞。笔者建议,其他一些电影院、公园景点、游乐场所等不妨也可学习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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