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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身高看年龄,老规矩要改了 儿童乘车优惠拟出新规:6岁以下免费,6~14岁半价

半岛都市报 2019-07-13 03:22 大字

半岛记者马正拓报道

本报7月12日讯7月12日,交通运输部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儿童票、免票优惠政策,明确乘坐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的儿童优惠乘车标准,将从“量身高”转为“看年龄”:6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乘车;6岁到14岁享受半价。据悉,不少家长对这一调整表示支持,认为用年龄衡量更科学合理。另据了解,岛城城市公交和长途客运,目前仍按照身高判定。

据悉,《意见》规定,对持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实行免费乘车,6周岁(含6周岁)以下、单独占用座位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儿童未携带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和1.2~1.5米为标准,分别执行免费乘车、客票半价优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9座以下客车在满载情况下无法携带免票儿童,因此规定儿童免票乘车规定不适用9座以下客车。

《意见》还规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按照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50%计算。

现行运价政策一般按照身高提供儿童票价优惠,身高在1.5米以下的儿童才能享受优惠。但根据国民体质监测公报,2014年时12岁的孩子平均身高就超过了1.5米,在这种情况下以身高作为划分依据,会使得部分儿童无法享受优惠票价。近几年来,以年龄为划分依据的呼声愈发强烈,并成为全国“两会”提案反映的热点问题。

交通运输部还特别说明,经参照部分地区对儿童购买游览参观点门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政策,因此将半票上限年龄设定为6~14岁。

目前,《意见》正在交通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7月25日前公众可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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