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级公立医院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新华社杭州 7月 3日电记者2日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从8月1日起浙江正式实施 《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
据了解,方案实施范围是在杭的13家省级公立医院,调整11类、93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价格提高项目879项、价格降低项目59项,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省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鼓励其开展高难度手术,优化病种收治结构,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政策;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福建:探索专科护士门诊制度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等9部门近日出台 《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该省支持网约护士等新业态发展,将制定出台网约护士服务指南,同时进一步对平台、人员、服务三者明晰资质、明确责任,划定监管红线,引导“互联网+护理”项目规范发展。
该省还将探索设立专科护士门诊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根据自身专科特色开设门诊专科、专病护理服务,适应非住院患者或出院后患者进一步治疗、康复和延续照护的需求。省属三级医院可开展专科护士门诊试点工作,针对孕产妇、慢病患者、居家中心静脉置管患者、直肠癌造瘘和各种慢性伤口患者等特殊群体,在门诊设立专门诊室,由获得相应资质的临床专科护理人员实施专项护理或技能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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