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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陕西科技报 2019-07-12 09:44 大字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首个聚焦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0日,国新办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教师“惩戒权”

明确惩戒权范围等促进教师敢管善管

目前,存在一些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也存在一些过度惩戒甚至体罚学生的行为。

《意见》提出,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这也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对于这项新规,按照我国《教育法》《教师法》有关规定,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也就是说,他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郑富芝表示。

据其介绍,过去在教师惩戒方面,存在一些程序性规定不够严密和规范,甚至缺失的现象,进而影响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一个突出表现为,目前有的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实际上这是对学生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郑富芝表示。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着眼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问题,首先便是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广大教师既热情关心学生,又严格管理要求学生,这样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同时,还将推动《教师法》的修订,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数字化资源监管

在线教育监管文件正在制定

教育部基础司司长吕玉刚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关于引导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各学段的数字化教学资源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教育的快速发展,适应了学校教与学的需要,出现了大量数字化教育资源进入学校,为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同时应该看到,由于监管缺失,一些不良的有害的APP也进入了校园,包括色情的、暴力的、商业活动的APP进入校园。

此前,为了有效地治理该问题,禁止有害APP进入校园,目前正在制定《关于引导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各学段的数字化教学资源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

学生减负

加大对校外培训违规处罚力度

针对中小学生“减负”问题,《意见》也再次提出“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新一轮“减负”行动如何进行?郑富芝认为,治本之策是提高课堂效率。要通过提高质量来减负,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上下功夫。“换句话说让学生在学校里、在课堂里就能够学懂、能够学好,尽量少留作业,把功夫下在校园内、下在课堂上。”其次,要通过优化课程来减负。要从中小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出发,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教学,不能增加教学难度。

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已进入第二阶段,下一步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特别是对违规行为和做法,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要求来执行。这份《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工作。

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要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

《意见》还显示,义务教育改革的另一个新动向是劳动教育被提上新高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的地位,相关顶层目前正在准备两个文件的制定。一是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明确劳动教育如何进行。二是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纲要,明确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确保劳动教育能够落地。

在劳动教育的形式上,要适应时代发展的特点,社会和时代在变化,劳动教育有新的形态;也要针对城乡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差异性特点开展。其次要把家务劳动、校内劳动、社会劳动统筹好。形式上不要一刀切。在学校搞劳动教育不是单纯的劳动,主要是通过劳动达到劳动教育的目的,培养孩子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劳动精神,形成对劳动的正确态度和看法,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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