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改革再提速 交通运输领域划分方案出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改革事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事项进行确认,包括国道、国家级口岸公路、京杭运河、运输机场等。《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从《方案》的内容来看,适度加强了中央财政事权,将公路领域的“界河桥梁”和“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水路领域的“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和“西江航运干线”等内容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
此外,适当下划部分财政事权,将铁路领域“干线铁路”的组织实施从中央财政事权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将民航领域“通用机场”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调整为地方财政事权。将现已由中央承担的“长江干线航道”、“空中交通管理”等和由地方承担的“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管理”等改革事项作了明确。
“我国央地划分改革已经步入快车道。”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记者表示,此次方案,是在大交通概念范畴下的划分,涉及公路、水路、航空等多个领域,覆盖的面很广,厘清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权。总体来看,在完善中央决策、地方执行机制的基础上,适度加强中央政府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
(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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