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县“一地两证”问题三年未解决 县政府称将尽快落实
三年前,山西省代县长畛村村民邢绩强发现,自家承包的土地出现“一地两证”问题,同村曾任村支书的邢耀威也持有该宗土地的“小流域承包治理使用证”(下简称使用证)。此后,邢绩强向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反映问题,并提起行政诉讼,虽获得胜诉,但其面临的“一地两证”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澎湃新闻就此事采访代县人民政府,7月10日,牵头处理此事的代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分管此事的副县长已于10日作出批示,将尽快落实解决。
1998年,邢绩强之父邢文秀通过胡峪乡长畛村村委会拍卖,承包了“四荒”地50亩并签订合同,取得由代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十八盘小流域承包治理使用证”,使用年限为50年。
2016年,代县京城矿业有限公司开采铁矿,要占用其父邢文秀的承包地,需对邢文秀及其家人进行补偿。此时,该村村民邢耀威拿出另一份由代县人民政府颁发于1984年的十八盘小流域使用证,声称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其本人。
邢绩强称,邢耀威仅具有使用证,没有土地承包合同,代县为邢耀威颁发使用证存在错误,遂向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反映问题,要求撤销邢耀威的使用证。
2018年5月15日,胡峪乡政府出具了一份答复意见书,称乡政府将联系有关发证部门协调处理“一地两证”问题。但此后,该问题一直搁置,同年8月6日,邢绩强将代县县政府告上法庭。
2018年10月23日,大同中院作出判决,称代县县政府于1984年和1998年分别为邢耀威和邢绩强颁发使用证,在邢绩强提出撤销邢耀威使用证的申请后,一直未予答复,要求县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进行答复。
然而,县政府在限期内仍未予答复。2019年1月23日,代县县政府收到大同中院(2019)晋02执36号执行通知书,才于1月29日出具了一份答复函。
答复函显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县水利局牵头,胡峪乡党委、政府,县法制办,县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长畛村村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依法、依规解决此案问题。
答复函还称,鉴于案涉宗地上的小流域承包治理使用证颁发时间久远,且该宗土地涉及邢耀威、邢绩强两方的利益,工作组需要就县政府于1984年、1998年分别颁发使用证给邢耀威、邢文秀的事实及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基于上述考虑,工作组将在查清事实以后拟定合理解决方案供县政府参考,最终由县政府作出合法、合理的决定。
7月8日,邢绩强称,近半年过去,该问题仍没有解决。
近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代县人民政府进行采访。牵头处理此事的代县水利局张姓工作人员回应称,邢耀威确实仅有使用证、无承包合同,系因当年工作人员相关流程不严谨,如今按照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撤销。邢耀威曾任长畛村村支书,其作为老干部已基本同意撤销使用证,但其家人不同意,有关部门一直在做工作,组织协调多次但无果。7月10日,张姓工作人员称,分管此事的副县长已于10日对作出批示,工作组会尽快给邢耀威家人做工作,争取3-5日内解决问题,如果还是无果,将走法律程序,“该撤就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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