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社试点土地托管等服务
云南省供销社
试点土地托管等服务
日前,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制定印发的《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结合各种联结机制,云南试点推行统耕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土地托管等服务,降低小农户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让“供销社为农民打工”服务理念“落地生根”。
《方案》通过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构建供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供销社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加强科技推广服务等工作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乡村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在引导小农户开展联结方面,云南将按照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鼓励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等,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小农户共同购置农机、农资,试点推行统耕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土地托管等服务,降低小农户生产经营成本。同时,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支部+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引导小农户以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要素作价出资发展股份合作社,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
合作形式上,云南将推动社有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合作,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基层社与村集体共同发展经营主体、共建发展项目,实现村集体、供销合作社、小农户共赢发展。
通过托管服务、代耕代种、代收代加工等方式,联合供销合作社农资、农产品、种业等企业,开展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粮种供给、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经作物烘干、技术培训、产品加工营销等社会化、系列化服务。到2022年,县(乡)两级供销合作社普遍建立为农综合服务中心(站),具备条件的村级基层社建立综合服务点。
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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