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是学生减负的关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近日发布,其中提出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意见》要求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省级教育部门要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学校要统筹制订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全面落实《意见》的上述要求,对于缓解当前的校外培训热,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至为关键。一些培训机构存在过度逐利倾向,也有部分家长盲目送孩子去校外培训班,但培训热主要缘于两个方面:一是升学考试评价单一,中高考主要就用学生的考试分数排名进行录取;二是学校片面减负,以及采用“一刀切”单一模式教育学生,导致成绩好的学生“吃不饱”,成绩差的学生“跟不上”,于是都去上校外培训班。
解决第一方面的问题,需要改革对学校办学、教师教育、学生成长的评价体系。这次《意见》明确提到,要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解决的就是对义务教育的质量评价问题,包括通过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和劳动实践;通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等。
解决第二方面问题,治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关键要校内科学减负、合理减负。一直以来,我国有一个基本的教育理念是“因材施教”,就是要承认学生的差异性——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教育,给学生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减负。
目前,学校教育较少考虑和重视这种差异性,原因在于学校缺乏完整的办学自主权,减负主要采取“一刀切”方式,如全部取消课后服务,取消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帮扶,这些无形中成了学生到校外“补课”的诱因。
这次《意见》改变了之前片面的减负方式,强调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和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意见》中有两方面措施值得关注,一是落实学校自主权,要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二是推进具有学校特色的个性教育。《意见》要求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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