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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后消失?

老年生活报 2019-07-05 08:31 大字

近日,一篇《抗癌靶向药,却在进入医保后消失了! 》的报道引起关注。内容显示,不少癌症患者称,很多肿瘤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反而在医院“消失”,开不到了。

对此,江西省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李龙称:“这种情况确实会存在。”据李龙介绍,抗癌靶向药具有有效性和价格昂贵的特点,其中大部分药品只能在指定的药房购买,且需要审批,病症和所购买药品要对应;其次,医生也可以给患者开部分此类药品,但必须是指定的医生才有资格开。

限购防止药品滥用

据李龙介绍,指定的药房都是级别比较高的,并非所有的药房都可以售卖抗癌靶向药。患者去这些药房购买此类药品只须自付30%,剩下的70%由医保局和药房结算。李龙说,患者无法直接购买抗癌靶向药,需要提供病理的诊断证明和基因诊断的证明。

“如果完全放开,一些患者确诊肿瘤之后,又无法进行手术,那么就会在不清楚是否有效的情况下,购买此类药品来服用,容易造成特效药的滥用。”李龙说。

李龙分析称,第一个原因是如今药品零差价,而特效药一般又很贵,导致许多医疗机构没有积极性做这件事;第二个原因就是可能会影响药占比(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买药的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且采购不方便,干脆就不卖了。

政策落地尚需时日

卫生法学教授王岳认为,这次肿瘤药物进入医保目录有些仓促,无疑给医保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

王岳分析称,各地的医保财务状况是不同的,在全国医保资金不是一盘棋的情况下,如何去制定医保政策,还是要因地制宜。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郑雪倩认为,将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并确认医保支付标准,目的在于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的政策逐步落地。

郑雪倩告诉记者,自去年10月以来,确实有过患者在医院买不到药的相关报道,造成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多种。首先,国家医保局的政策发布以后,需要通过各省逐步落实,以及社保部门、卫健委等行政部门的协同和药品企业的协作,并调整信息系统,制定各类管理规范,政策的最终全面落实势必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其次,药品首次进入医保目录具有战略意义,药品企业有可能进行一定的调整,执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暂时性的药品断供。最后,目前确实存在医疗机构考虑控制药占比、按病种收费、医保费用限制拨付等因素,从而限制购进或者使用相关药品的问题。 韩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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