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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498人涉案 金额达3558万!被e租宝骗过的快看

海南日报() 2019-06-27 14:52 大字

“e租宝”案是全国性重大非法集资案件,该案受损群体总计100多万人。

6月26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针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e租宝”案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 。

附:海南省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e租宝”案是全国性重大非法集资案件,该案受损群体总计100多万人,涉案金额700余亿元,涉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涉及海南省在册参与人2498人,其中有效户籍2416人,实际受损金额达3558.4万元。“e租宝”案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将信息核实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期限于2019年7月2日统一启动,结束日期为8月30日。

二、核实登记对象

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我省“e租宝”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三、核实登记地点

全省第一核实点设在各市县公安局经侦支(大)队,为方便各辖区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部分市县将核实点设置在相应辖区派出所(详见附件核实点信息)。

四、核实登记内容

信息核实工作人员将对集资参与人以下信息逐项核实、采集、登记: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3.集资信息:充值金额、提现金额;

4.账户信息: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及开户网点名称。

五、核实登记手续

参加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应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本人名下用于收款的银行卡到相应的核实登记地点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集资参与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核实登记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到其经常居住地核实登记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纳税证明等证明在本地经常居住的材料(原件)。

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上述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继承权利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时,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以各涉案省区市通告规定为准。

集资参与人对充值金额、提现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核实登记时提供银行交易明细等能够证明集资情况的证据材料。

六、法律风险提示

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和所在省区市发布的通告要求进行核实登记,未进行核实登记的,将以司法审计结果确定受损金额,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相关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原题为《海南2498人涉案,金额达3558.4万元!被“e租宝”骗过的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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