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旅行不能“只旅行不研学”
本报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通知》。《通知》强调,严禁学校等借研学旅行名义进行创收和获利。
《通知》要求,要防止出现“只旅行不研学”的情形;要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线路,按照“三为主”(小学以县内为主,初中以市内为主,高中以省内为主)的规定,精心选择研学旅行线路,确需突破的,须有充分理由,经学校家委会表决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且小学不出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国。
此外,研学旅行的年级、次数和时间也要严格规范,防止不按规定,在不适合的年级开展研学旅行,防止自行增加次数和天数,坚决避免因此产生的学研冲突等各种矛盾。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的收费及相关行为,禁止以研学旅行为名收费发放补贴,禁止学校或与学校有利益关系的企业借研学旅行进行创收和获利,禁止相关人员借研学旅行之名行免费旅游之实,杜绝学校或个人在研学旅行招标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记者 王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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