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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布通知 进一步严格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皖北晨刊 2019-06-20 16:36 大字

日前,针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问题,省教育厅表示,“要充分发挥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衔接互补的实践育人作用,突出研学旅行的教育功能,防止背离目标,盲目追求线路的旅游价值,出现“只旅行不研学”的情形。”

要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线路,按照“三为主”(小学以县内为主,初中以市内为主,高中以省内为主)的规定,精心选择研学旅行线路,确需突破的,须有充分理由,经学校家委会表决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且小学不出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国。同时,要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的年级、次数和时间,防止不按规定,在不适合的年级开展研学旅行,防止自行增加次数和天数,坚决避免因此产生的学研冲突等各种矛盾。

对于研学旅行的时间,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原则上:研学旅行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每个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就学期间,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每次小学1至2天、初中3至4天、高中5至6天;小学以县区内研学旅行为主,初中以市内研学旅行为主,高中以省内研学旅行为主。

按照要求,各地要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的内容,坚持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相统一的原则,精选研学旅行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审美能力、传统文化、家乡情怀等正能量方面的教育。

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去不适合未成年人出现或活动的场所;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接受有悖于科学性的负能量方面的知识教育和信息宣传;严禁以传播国学为名组织或放任学生参加目的和效果不明确的授课、活动或仪式;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参加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实践活动;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参加违法活动;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的收费及相关行为,禁止以研学旅行为名收费发放补贴;禁止相关人员借研学旅行之名行免费旅游之实;杜绝学校或个人在研学旅行招标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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