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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或将纳入陕西省立法计划

各界导报 2019-06-20 01:18 大字

记者原登荣

由于工作的缘故,省政协委员、省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主任魏绪仓经常和一些老年患者接触,有一些独生子女老年患者盼望能有个法定的独生子女探亲假,让老年人晚年不再孤独无助。

年近花甲的张繁花家住西安电子城,2017年老伴儿去世后就一个人独自生活。身患糖尿病、心脏病的她,每年至少需要住院两次,但儿子在西安某研究所上班,平时工作太忙,加之要照顾年幼的孙子,老人住院时儿子只能抽空来看望。

2018年9月,张繁花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魏绪仓成了她平日里倾诉的对象。她告诉魏绪仓:“儿子上班很辛苦,但坚持每晚都过来看,让我也很心疼和内疚。我又是个糖尿病患者,三餐饮食都得注意,在外面买饭又不放心,吃饭都提心吊胆的,每天看着临床一家人一起吃饭、聊天,心里很不是滋味,希望儿子也有时间陪陪我,这样病也可能好得快些。”

听到老人的心声,魏绪仓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想到和张繁花老人有同样诉求的老年人还有很多,这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年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牺牲小我,为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而当他们步入老龄,特别是在生病住院期间是多么需要子女呵护。

带着独生子女老人们的期盼,在今年省两会上,魏绪仓提交了《尽快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提案。提案指出,自2016年河南率先出台护理假以来,全国已有福建、广西、湖北等省份以地方立法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实行了独生子女护理假。为更好地保障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权益,应尽快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政策并予以立法,以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

魏绪仓建议,可根据陕西省实际,明确享受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天数及享受护理假的条件,可参照已实行省份最长20天、最短10天确定,对失能半失能、不能自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应给予更多照顾;相关部门可通过税收调节等方法,消除或减轻企业额外增加的人力成本,弥补企业因执行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造成的成本增加问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政策落实。

负责该提案办理的省卫健委家庭发展处工作人员武俊锋对此深有感触:“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快,老年人照护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经进入老年期,受人口老龄化和独生子女政策的叠加影响,独生子女父母的照护问题越来越凸显。”

武俊锋表示,省卫健委已将《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目前正在开展相关调研,征求基层及相关专业人员意见。在《条例》修订中,计划重点加强有关生育、婚育的社会保障及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期间独生子女父母的社会奖励、扶助及社会保障工作。“我们前期已经同省人大有关人员进行了初步沟通,同意将独生子女护理假纳入立法计划。同时,我们将汇报省政府,根据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尽快出台陕西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意见》,明确老年人护理假,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建立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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